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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推动加工增值政策扩大到全岛实施

来源:海南发布、海口自贸 发布日期:2022-09-26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为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海南将加大自贸港政策创新力度,拓展新的高质量发展空间,扩大增量,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推动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

推动加工增值税收政策试点扩区

推动海南自贸港禁限类进出口货物和物品清单的研究制定

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1.推动扩大 “零关税”商品范围
目前,国家部委已出台3张“零关税”商品清单,并根据海南实际需求,对生产设备和原辅料2张“零关税”清单进行了一轮扩围。
截至2022年8月,海关共监管“零关税”货物116.8亿元,减免税款21.4亿元,产品涉及船舶、游艇、汽车、飞机、生产材料和生产设备,实现“海陆空”全覆盖。
接下来,海南将对“零关税”商品清单的实施情况作全面评估,商国家相关部委优化清单、进一步扩大范围,加大压力测试。近期重点推进交通工具和游艇、原辅料“零关税”清单的扩围。


2.推动加工增值税收政策试点扩区
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加工增值政策率先在洋浦保税港区实施,并扩大至海口2个综保区。

截至2022年8月底,内销加工增值货物货值累计约27亿元。以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为例,自2021年7月完成首票至今,已免征关税1.9亿元,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下一步,海南将推动加工增值政策扩大到全岛实施,引进更多的加工制造项目,促进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食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集聚发展。

3.推动海南自贸港禁限类进出口货物和物品清单的研究制定工作
2021年12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放宽部分进出口货物管理措施的通知》,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部分医疗器械可在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放宽进口船龄限制、进口符合条件的药品无须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等政策。
当前,海南正在配合商务部,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研究制定海南自贸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进一步提升海南自贸港货物进出口的自由便利和开放水平。


4.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海南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海南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快速发展。
2021年,完成收支额75亿美元,增长4倍;今年上半年,收支规模85亿美元,增长1.4倍,已超过去年总额。
当前,海南正在制定支持措施,推进海南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并将发挥离岸贸易服务中心的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落户海南,拓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模式。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含)30%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这项政策可以充分发挥海南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和腹地经济的优势,大力发展双向加工贸易或“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新型中高端加工贸易,推动海南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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