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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十三五”规划将改革金融监管框架

来源: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5-12-23

【财新网】11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下称“说明”)。其中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

  习近平指出:“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在新华社11月3日播发的这篇“说明”中,习近平表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主要经济体都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做法是:统筹监管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尤其是负责对这些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重要的支付系统、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等,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稳健高效运行;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对此习近平认为,这些做法都值得研究和借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加强金融监管提出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的改革任务。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此外,习近平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经济健康发展。现代金融发展呈现出机构种类多、综合经营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交易频率高、跨境流动快、风险传递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国家均加大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力度,核心是提高监管标准、形成互为补充的监管合力和风险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