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2018〕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委托有关机构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进行验收和公示,现批复“新药特殊毒性评价系统”等27个项目验收合格,“头孢噻肟钠他唑巴坦钠复方制剂(4:1)”等13个项目验收结题,“可再生资源为主原料的润滑油制取技术及工艺”等15个项目验收不合格(详见附件)。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验收日起3年内不准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附件:
2、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pdf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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