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 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并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首部民营经济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它总结了我国40余年改革开放在民营经济领域的经验,彰显面向未来的坚定承诺,为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心针”。该法的出台,让海口广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深受鼓舞,在海口民营经济界反响热烈。大家表示,将坚定扎根实业、投身创新,为加快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建设、打造”六个之城”贡献力量 。
海口市工商联常委、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颜利
作为一家深耕海南十余年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让我倍感振奋。这部法律以法治形式为民营企业“撑腰”,对建筑行业意义深远,尤其在公平竞争、融资支持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将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长期以来,建筑行业招投标中民营企业常面临“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法律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民企有与国企、央企同台竞技的机会。民营企业也将获得更多参与重大基建项目的机会,有利于打破区域垄断,推动整个行业良性竞争。
建筑施工项目周期长、垫资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民企的一大痛点。法律提出健全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非传统抵押物应用等创新举措,将有效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在承接大型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时获得更多资金保障。
工程款拖欠、合同纠纷是行业顽疾。法律将权益保护单独成章,明确预防和清理拖欠账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为企业提供了法治“防护网”,让经营者心无旁骛谋发展,同时倒逼行业规范经营,构建健康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经济的“定心丸”,更是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作为企业负责人,我期待配套政策尽快落地,让公平准入、融资纾困、创新激励等条款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红利。我们也将借着这股东风,抢抓机遇,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破浪前行,书写新的企业发展篇章。
校订:李 勇
审核:潘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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